离婚时,如何分割寿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决定。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处理方法:
1. 退保的情况: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退保,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,一人一半。
2. 继续投保的情况: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继续投保,被保险人获得保险利益,但获得保险合同利益的一方要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对方。
3.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夫妻双方的情况: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别为夫妻双方的情形,需要双方协商一致。如果协商一致退保,则保险公司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;如果协商一致继续投保,那么被保险人获得保险利益,但获得保险合同利益的一方要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对方。
4. 被保险人中心主义原则: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一致,本着保险法中被保险人中心主义的原则,结论就是:被保险人说了算,继续履行保险合同。
5. 婚前购买的保险:如果是婚前购买并且已经缴费结束的保险,通常不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。
6. 婚后购买的保险:婚后购买的保险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时都需要分割。
7. 保费缴纳比例和保险类型:离婚时一方可能会主张进行分割,需要区分婚前婚后缴纳保费的比例,并结合保险金或保单的现金价值,以及保险的类型进行合理比例分割。
总的来说,离婚时如何分割寿险涉及许多复杂的因素,包括保险的种类、购买时间、保费缴纳情况等。最好的办法是夫妻双方坦诚协商,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如果协商无果,可能需要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离婚财产官司的审理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采用的审理程序。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,那么法院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。然而,如果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,那么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案件。
需要注意的是,有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审理时间的延长。例如,若遇到需要本院院长批准的特殊情况,审理期限可以延长六个月;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延长,则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因此,虽然一般离婚财产官司的审理时间大致为三到六个月,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超过这个时间范围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二条: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第一百六十四条: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一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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